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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条细分主线已有产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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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研究 2026-10-15 · 已采用5份材料

车载摄像头与镜头覆盖车载光学镜头、摄像模组和直接视觉感知产品。联创电子2026年半年报所述时点已供应ADAS车载镜头并与方案商合作,但报告期车载光学收入同比下降,支持其存在相关供货,不足以推出镜头或影像模组收入增长。2025年报声明显示宇瞳光学直接量产车载镜头;欧菲光、豪恩汽电披露直接提供相关车载视觉产品,但其宽口径业务收入不能直接视为本主线收入。

材料日期
材料与对应公司

联创电子2026年半年度报告

联创电子 · 巨潮资讯查看原文 ↗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半年报披露支持联创电子存在ADAS车载镜头供货及方案商合作关系,同时显示车载光学收入同比下降。它不能拆分镜头、影像模组及其他车载产品的收入,也不能据此判断后续订单、交付或收入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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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披露了什么

已核对声明 · 联创电子 · 巨潮资讯 · 材料 2026-08-20
联创电子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已供应ADAS车载镜头并与国内外智能驾驶方案商合作;报告期车载光学收入同比下降。

仅证明所列产品口径的经营事实,不能据此推断细分主线专用收入、客户认证、订单或量产。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半年报披露支持联创电子存在ADAS车载镜头供货及方案商合作关系,同时显示车载光学收入同比下降。它不能拆分镜头、影像模组及其他车载产品的收入,也不能据此判断后续订单、交付或收入趋势。

结构化资料显示联创电子报告期列有车载光学经营口径,但其边界明确限制了对主线专用收入、客户认证、订单和量产的推断,不能替代镜头或摄像模组的独立商业化证据。

对应公司的下一验证点

观察联创电子后续披露能否说明车载光学中镜头、影像模组及其他车载产品的构成,并给出与车型量产或交付相关的产品口径。若仍仅有车载光学综合数据,或披露相关供货未转化为交付收入,则不能加强并可能削弱镜头模组需求传导的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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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声明与适用口径

联创电子2026年半年报披露:公司已供应ADAS车载镜头并与国内外智能驾驶方案商合作;报告期车载光学收入同比下降。该事实提醒车载光学业务不能仅凭智能驾驶行业热度判断增长,车载镜头、影像模组与其他车载产品仍需区分;手机光学、触控显示和机器人项目不全部归于车载摄像头。

据 Tushare 主营构成数据,联创电子(002036.SZ)报告期20260630列示“车载光学”主营业务收入1312999917.84元。按同条收入与成本计算的主营构成毛利率为10.15%。仅证明所列产品口径的经营事实,不能据此推断细分主线专用收入、客户认证、订单或量产。

材料 2026-08-20;该声明的适用范围以原文为准。
材料日期
材料与对应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宇瞳光学 · 公开来源查看原文 ↗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年报声明支持宇瞳光学已存在车载镜头量产关系。汽车光学延伸产品不当然等同于车载摄像头与镜头主线收入,所给材料未拆分车载镜头的收入、客户认证或车型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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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披露了什么

已核对声明 · 宇瞳光学 · 公开来源 · 材料 2026-04-27
2025年年度报告

宇瞳光学直接量产车载镜头,并向HUD和激光雷达等汽车光学延伸。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年报声明支持宇瞳光学已存在车载镜头量产关系。汽车光学延伸产品不当然等同于车载摄像头与镜头主线收入,所给材料未拆分车载镜头的收入、客户认证或车型交付。

对应公司的下一验证点

观察宇瞳光学是否披露车载镜头的客户认证、车型量产、交付或独立经营口径,以确认其已量产产品能否持续形成主线收入,而非仅证明产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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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声明与适用口径

宇瞳光学直接量产车载镜头,并向HUD和激光雷达等汽车光学延伸。 公司车载相关收入约4.21亿元,其中汽车零部件收入约1.96亿元。

材料 2026-04-27;该声明的适用范围以原文为准。
材料日期
材料与对应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联创电子 · 公开来源查看原文 ↗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年报声明支持联创电子与本主线存在直接产品关系;但所给声明不足以识别其不同车载光学产品的客户、车型、出货和当期收入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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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披露了什么

已核对声明 · 联创电子 · 公开来源 · 材料 2026-04-27
2025年年度报告

联创电子直接提供车载镜头和影像模组。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年报声明支持联创电子与本主线存在直接产品关系;但所给声明不足以识别其不同车载光学产品的客户、车型、出货和当期收入归属。

对应公司的下一验证点

观察联创电子后续披露能否说明车载光学中镜头、影像模组及其他车载产品的构成,并给出与车型量产或交付相关的产品口径。若仍仅有车载光学综合数据,或披露相关供货未转化为交付收入,则不能加强并可能削弱镜头模组需求传导的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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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声明与适用口径

公司2025年车载光学收入约30.72亿元,同比增长49.10%。 联创电子直接提供车载镜头和影像模组。

材料 2026-04-27;该声明的适用范围以原文为准。
材料日期
材料与对应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豪恩汽电 · 公开来源查看原文 ↗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年报声明支持豪恩汽电提供车载摄像系统,属于本主线相关产品关系;但其智能驾驶感知系统同时包含雷达和域控,宽口径业务收入不能归为摄像系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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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披露了什么

已核对声明 · 豪恩汽电 · 公开来源 · 材料 2026-04-02
2025年年度报告

豪恩汽电直接提供车载摄像系统、雷达和智能驾驶域控。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年报声明支持豪恩汽电提供车载摄像系统,属于本主线相关产品关系;但其智能驾驶感知系统同时包含雷达和域控,宽口径业务收入不能归为摄像系统收入。

对应公司的下一验证点

观察欧菲光与豪恩汽电是否将摄像头、镜头、影像系统或摄像系统从综合智能汽车及感知系统口径中拆分,并披露对应交付或收入确认;未拆分时,相关综合业务数据只能作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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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声明与适用口径

豪恩汽电直接提供车载摄像系统、雷达和智能驾驶域控。 公司智能驾驶感知系统收入17.80亿元,占营业收入99.57%。

材料 2026-04-02;该声明的适用范围以原文为准。
材料日期
材料与对应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欧菲光 · 公开来源查看原文 ↗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年报声明支持欧菲光具有车载摄像头、镜头及影像系统的直接产品供给关系;但所给智能汽车业务口径未拆分各视觉产品,不能据此确认本主线收入或交付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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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披露了什么

已核对声明 · 欧菲光 · 公开来源 · 材料 2026-04-01
2025年年度报告

欧菲光直接提供车载摄像头、镜头和影像系统。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年报声明支持欧菲光具有车载摄像头、镜头及影像系统的直接产品供给关系;但所给智能汽车业务口径未拆分各视觉产品,不能据此确认本主线收入或交付规模。

对应公司的下一验证点

观察欧菲光与豪恩汽电是否将摄像头、镜头、影像系统或摄像系统从综合智能汽车及感知系统口径中拆分,并披露对应交付或收入确认;未拆分时,相关综合业务数据只能作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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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声明与适用口径

欧菲光直接提供车载摄像头、镜头和影像系统。 公司2025年智能汽车业务收入27.43亿元,同比增长14.30%。

材料 2026-04-01;该声明的适用范围以原文为准。

主线传导与判断边界

产业传导逻辑

逻辑假设:若智能驾驶功能和舱内感知配置提升,整车厂对镜头、摄像模组及视觉系统的装配需求可能传导至光学零部件、模组和系统供应商;前提是车型量产、产品交付验收并形成归属于该细分产品的收入。现有材料已支持部分公司存在直接产品供给或量产关系,但尚需按车载镜头、摄像模组或视觉系统的独立口径验证出货、交付和收入确认,不能以合作关系、宽口径汽车业务收入或行业假设替代。

主线共同验证条件

观察各公司后续定期报告是否将车载镜头、摄像模组或视觉系统单独列示出货、交付验收及收入确认。若同一产品口径能形成连续的交付与收入对应关系,将加强需求向供应商传导的判断;仅披露宽口径汽车或智能驾驶业务收入仍不足以确认。

风险与适用边界

各项公司事实来自所给历史披露,其所述进展仅适用于相应披露时点,不能据此表述为当前持续状态。

联创电子车载光学、欧菲光智能汽车业务及豪恩汽电智能驾驶感知系统均存在宽口径边界,不能直接计入车载摄像头与镜头主线收入。

所给材料未提供联合光电在本主线产品、客户、量产交付或收入方面的公司级证据,因此仅构成研究缺口,不能推测其商业进展。

所给材料未提供按车型、客户、产品规格、交付验收或主线独立收入的完整信息,不能验证需求增长是否已转化为可持续收入。

产业研究 2026-10-15;各份材料保留原始披露日期。查看主线研究 →
研究日期与来源说明

研究日期表示该结论的真实时点,材料日期表示原始披露时间,日度市场观察单独标记交易日。旧材料不会因为被重新展示就成为新披露。

已核对声明是研究采用的事实表述,不等同于PDF全文逐字摘录。材料相关不等于支持当前判断,查看原文时应继续核对产品口径、适用范围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