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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条细分主线已有产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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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研究 2026-10-15 · 已采用5份材料

车载摄像头与镜头覆盖车载光学镜头、摄像模组和直接视觉感知产品。联创电子2026年半年报所述时点已供应ADAS车载镜头并与方案商合作,但报告期车载光学收入同比下降,支持其存在相关供货,不足以推出镜头或影像模组收入增长。2025年报声明显示宇瞳光学直接量产车载镜头;欧菲光、豪恩汽电披露直接提供相关车载视觉产品,但其宽口径业务收入不能直接视为本主线收入。

材料日期
材料与对应公司

联创电子2026年半年度报告

联创电子 · 巨潮资讯查看原文 ↗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2026年半年报声明支持联创电子存在ADAS车载镜头供货及与智能驾驶方案商合作,同时显示报告期车载光学收入同比下降。声明未拆分车载镜头、影像模组及其他车载产品的收入、出货和交付,不能据此判断本主线细分产品的收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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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披露了什么

已核对声明 · 联创电子 · 巨潮资讯 · 材料 2026-08-20
联创电子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已供应ADAS车载镜头并与国内外智能驾驶方案商合作;报告期车载光学收入同比下降。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2026年半年报声明支持联创电子存在ADAS车载镜头供货及与智能驾驶方案商合作,同时显示报告期车载光学收入同比下降。声明未拆分车载镜头、影像模组及其他车载产品的收入、出货和交付,不能据此判断本主线细分产品的收入表现。

对应公司的下一验证点

联创电子后续定期报告或公告若单独披露ADAS车载镜头、影像模组的车型量产、出货或交付验收,并明确对应收入确认,可加强其主线供货向商业贡献传导的判断;仅披露方案商合作、产品能力或未拆分的车载光学收入不足以确认。若披露显示本主线产品出货、交付或确认收入下降,则削弱该传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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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声明与适用口径

联创电子2026年半年报披露:公司已供应ADAS车载镜头并与国内外智能驾驶方案商合作;报告期车载光学收入同比下降。该事实提醒车载光学业务不能仅凭智能驾驶行业热度判断增长,车载镜头、影像模组与其他车载产品仍需区分;手机光学、触控显示和机器人项目不全部归于车载摄像头。

材料 2026-08-20;该声明的适用范围以原文为准。
材料日期
材料与对应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宇瞳光学 · 公开来源查看原文 ↗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2025年年度报告声明支持宇瞳光学存在直接量产车载镜头的产品事实。HUD和激光雷达等汽车光学延伸不当然属于车载摄像头与镜头主线,且所给声明未将车载相关收入完整拆分至车载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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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披露了什么

已核对声明 · 宇瞳光学 · 公开来源 · 材料 2026-04-27
2025年年度报告

宇瞳光学直接量产车载镜头,并向HUD和激光雷达等汽车光学延伸。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2025年年度报告声明支持宇瞳光学存在直接量产车载镜头的产品事实。HUD和激光雷达等汽车光学延伸不当然属于车载摄像头与镜头主线,且所给声明未将车载相关收入完整拆分至车载镜头。

对应公司的下一验证点

宇瞳光学后续披露若将车载镜头与HUD、激光雷达等其他汽车光学业务分开,并给出车载镜头量产车型、出货、交付或收入确认信号,可验证其量产是否形成持续商业贡献;仅有汽车光学延伸或车载相关宽口径收入不足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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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声明与适用口径

宇瞳光学直接量产车载镜头,并向HUD和激光雷达等汽车光学延伸。 公司车载相关收入约4.21亿元,其中汽车零部件收入约1.96亿元。

材料 2026-04-27;该声明的适用范围以原文为准。
材料日期
材料与对应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联创电子 · 公开来源查看原文 ↗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2025年年度报告声明支持联创电子直接处于车载镜头和影像模组供应环节。结合后续半年报的车载光学口径,仍不能将宽口径车载光学收入完全等同于本主线产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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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披露了什么

已核对声明 · 联创电子 · 公开来源 · 材料 2026-04-27
2025年年度报告

联创电子直接提供车载镜头和影像模组。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2025年年度报告声明支持联创电子直接处于车载镜头和影像模组供应环节。结合后续半年报的车载光学口径,仍不能将宽口径车载光学收入完全等同于本主线产品收入。

对应公司的下一验证点

联创电子后续定期报告或公告若单独披露ADAS车载镜头、影像模组的车型量产、出货或交付验收,并明确对应收入确认,可加强其主线供货向商业贡献传导的判断;仅披露方案商合作、产品能力或未拆分的车载光学收入不足以确认。若披露显示本主线产品出货、交付或确认收入下降,则削弱该传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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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声明与适用口径

公司2025年车载光学收入约30.72亿元,同比增长49.10%。 联创电子直接提供车载镜头和影像模组。

材料 2026-04-27;该声明的适用范围以原文为准。
材料日期
材料与对应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豪恩汽电 · 公开来源查看原文 ↗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2025年年度报告声明支持豪恩汽电提供车载摄像系统,但同时覆盖雷达和智能驾驶域控。其智能驾驶感知系统收入包含多类产品,不能直接归属于车载摄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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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披露了什么

已核对声明 · 豪恩汽电 · 公开来源 · 材料 2026-04-02
2025年年度报告

豪恩汽电直接提供车载摄像系统、雷达和智能驾驶域控。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2025年年度报告声明支持豪恩汽电提供车载摄像系统,但同时覆盖雷达和智能驾驶域控。其智能驾驶感知系统收入包含多类产品,不能直接归属于车载摄像系统。

对应公司的下一验证点

欧菲光与豪恩汽电后续若分别披露车载摄像头、镜头、影像系统或车载摄像系统的客户车型量产、交付验收及独立收入确认,可验证宽口径智能汽车业务向本主线的归属;若继续仅披露智能汽车业务或智能驾驶感知系统综合数据,则只能作为背景,不能加强主线收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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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声明与适用口径

豪恩汽电直接提供车载摄像系统、雷达和智能驾驶域控。 公司智能驾驶感知系统收入17.80亿元,占营业收入99.57%。

材料 2026-04-02;该声明的适用范围以原文为准。
材料日期
材料与对应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欧菲光 · 公开来源查看原文 ↗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2025年年度报告声明支持欧菲光直接提供车载摄像头、镜头和影像系统。所给智能汽车业务收入属于宽口径业务数据,未拆分至摄像头、镜头或影像系统,因此不能作为本主线收入确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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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披露了什么

已核对声明 · 欧菲光 · 公开来源 · 材料 2026-04-01
2025年年度报告

欧菲光直接提供车载摄像头、镜头和影像系统。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2025年年度报告声明支持欧菲光直接提供车载摄像头、镜头和影像系统。所给智能汽车业务收入属于宽口径业务数据,未拆分至摄像头、镜头或影像系统,因此不能作为本主线收入确认依据。

对应公司的下一验证点

欧菲光与豪恩汽电后续若分别披露车载摄像头、镜头、影像系统或车载摄像系统的客户车型量产、交付验收及独立收入确认,可验证宽口径智能汽车业务向本主线的归属;若继续仅披露智能汽车业务或智能驾驶感知系统综合数据,则只能作为背景,不能加强主线收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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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声明与适用口径

欧菲光直接提供车载摄像头、镜头和影像系统。 公司2025年智能汽车业务收入27.43亿元,同比增长14.30%。

材料 2026-04-01;该声明的适用范围以原文为准。

主线传导与判断边界

产业传导逻辑

逻辑假设:若智能驾驶功能和舱内感知配置提升,整车厂对镜头、摄像模组及视觉系统的装配需求可能传导至光学零部件、模组和系统供应商;前提是车型量产、产品交付验收并形成归属于该细分产品的收入。现有材料已支持部分公司存在直接产品供给或量产关系,但尚需按车载镜头、摄像模组或视觉系统的独立口径验证出货、交付和收入确认,不能以合作关系、宽口径汽车业务收入或行业假设替代。

风险与适用边界

联创电子2026年半年报声明中的车载光学收入未拆分车载镜头、影像模组和其他车载产品,收入同比下降不能直接归因于本主线细分产品。

欧菲光的智能汽车业务收入及豪恩汽电的智能驾驶感知系统收入均为综合口径,所给声明未支持其全部或部分收入归属于车载摄像头与镜头。

宇瞳光学所给声明支持车载镜头量产,但车载相关收入和汽车零部件收入未被明确拆分至车载镜头。

联合光电在本轮未提供公司级来源,仅可作为后续研究缺口,不纳入公司差异判断。

现有材料未提供可比的车型覆盖、客户结构、出货量、交付验收、良率或细分收入确认数据,不能据此对公司真实商业化进度排序。

产业研究 2026-10-15;各份材料保留原始披露日期。查看主线研究 →
研究日期与来源说明

研究日期表示该结论的真实时点,材料日期表示原始披露时间,日度市场观察单独标记交易日。旧材料不会因为被重新展示就成为新披露。

已核对声明是研究采用的事实表述,不等同于PDF全文逐字摘录。材料相关不等于支持当前判断,查看原文时应继续核对产品口径、适用范围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