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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条细分主线已有产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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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研究 2026-10-15 · 已采用4份材料

车路云平台指云控基础平台及交通管理、运营应用平台。2026年披露显示,万集科技参与城市建设并搭建融合示范体系;四维图新完成多地车路云项目但未单列平台收入;东软集团在试点城市部署车路云运维系统;千方科技已交付城市级云控平台。上述事实支持平台项目、交付或部署存在,但不能推出持续运营收入、平台收入规模或项目复制能力。

材料日期
材料与对应公司

万集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万集科技 · 巨潮资讯查看原文 ↗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半年报披露显示,万集科技的车路云产品包含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且在城市建设和测试场示范中有参与。该事实可支持平台产品与示范项目的关联,不能据此确认持续运营收入、平台专项收入或设备业务收入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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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披露了什么

已核对声明 · 万集科技 · 巨潮资讯 · 材料 2026-08-24
万集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车路云产品包括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报告期参与济南、武汉等城市建设,并在溧阳测试场以总集方搭建融合示范体系。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半年报披露显示,万集科技的车路云产品包含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且在城市建设和测试场示范中有参与。该事实可支持平台产品与示范项目的关联,不能据此确认持续运营收入、平台专项收入或设备业务收入归属。

对应公司的下一验证点

观察万集科技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在已参与城市建设和融合示范后的独立项目交付、验收及运营收入披露;若后续信息仅涉及RSU、OBU、雷达等设备销售,不能作为云控平台商业化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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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声明与适用口径

万集科技2026年半年报披露:车路云产品包括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报告期参与济南、武汉等城市建设,并在溧阳测试场以总集方搭建融合示范体系。该事实支持平台与示范项目的实际落地;试点示范不等同持续运营收入,单独RSU、OBU、雷达等设备销售不全部归为云控平台收入。

材料 2026-08-24;该声明的适用范围以原文为准。
材料日期
材料与对应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四维图新 · 公开来源查看原文 ↗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年报披露显示,四维图新智云业务涉及量产车数据合规及车路云应用,但所给声明明确平台收入未单列。因此可确认业务关联和应用开展,不能从宽口径业务信息推导平台收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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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披露了什么

已核对声明 · 四维图新 · 公开来源 · 材料 2026-04-28
2025年年度报告

智云业务持续开展量产车数据合规及车路云应用,但平台收入未单列。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年报披露显示,四维图新智云业务涉及量产车数据合规及车路云应用,但所给声明明确平台收入未单列。因此可确认业务关联和应用开展,不能从宽口径业务信息推导平台收入兑现。

对应公司的下一验证点

观察四维图新是否将车路云平台与量产车数据合规、地图授权等业务分开披露项目合同、交付验收或收入:若出现明确的平台专项口径,可验证项目完成后的收入归属;若仍仅有宽口径智云业务信息,则平台收入判断需维持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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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声明与适用口径

智云业务持续开展量产车数据合规及车路云应用,但平台收入未单列。 四维图新完成北京、深圳、无锡、湖南等多地车路云项目。

材料 2026-04-28;该声明的适用范围以原文为准。
材料日期
材料与对应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东软集团 · 公开来源查看原文 ↗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年报披露显示,东软集团的车路云运维系统已在试点城市部署,并将AI+V2X列为新增收入方向。部署事实支持产品进入试点应用环节,但“收入方向”不等同已确认的车路云平台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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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披露了什么

已核对声明 · 东软集团 · 公开来源 · 材料 2026-04-22
2025年年度报告

车路云运维系统在试点城市部署,AI+V2X形成新增收入方向。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年报披露显示,东软集团的车路云运维系统已在试点城市部署,并将AI+V2X列为新增收入方向。部署事实支持产品进入试点应用环节,但“收入方向”不等同已确认的车路云平台收入。

对应公司的下一验证点

观察东软集团试点城市车路云运维系统是否披露由试点部署转为持续运维合同、验收和专项收入,以及该收入是否与其他汽车软件分拆;若项目未延续或收入仅停留在“方向”表述,将削弱运维平台可持续变现的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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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声明与适用口径

东软具备端到端C-V2X及车路云解决方案,参与北京、无锡、德清、广州项目。 车路云运维系统在试点城市部署,AI+V2X形成新增收入方向。

材料 2026-04-22;该声明的适用范围以原文为准。
材料日期
材料与对应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千方科技 · 公开来源查看原文 ↗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年报披露显示,千方科技车路云一体云控应用平台已经完成交付并支撑典型场景。该事实支持城市级平台交付与场景应用,不能据此判断后续运营模式、回款情况或可持续软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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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披露了什么

已核对声明 · 千方科技 · 公开来源 · 材料 2026-04-17
2025年年度报告

车路云一体云控应用平台已完成交付,并支撑20多个典型场景。

支持范围与边界

该次年报披露显示,千方科技车路云一体云控应用平台已经完成交付并支撑典型场景。该事实支持城市级平台交付与场景应用,不能据此判断后续运营模式、回款情况或可持续软件收入。

对应公司的下一验证点

观察千方科技后续公开披露中车路云一体云控应用平台的合同、验收、回款或软件及运营收入是否单列:若能明确对应平台业务并形成持续确认,可加强交付向商业化传导的判断;仅披露综合交通数字化收入或新增场景,不足以确认平台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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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声明与适用口径

车路云一体云控应用平台已完成交付,并支撑20多个典型场景。 千方科技已交付国内首个城市级智能网联云控平台。

材料 2026-04-17;该声明的适用范围以原文为准。

主线传导与判断边界

产业传导逻辑

逻辑假设:若城市车路协同由单点设备采购转向跨路侧、车辆与交通管理的数据协同,则统一云控及运营应用平台可承接数据治理、场景管理和运维需求;其商业化仍需项目交付进一步转化为可识别的平台合同、验收、回款及专项收入。现有材料已支持部分项目关系、交付或部署,尚不能证明设备销售、综合软件收入或试点活动已转化为平台运营收入。

风险与适用边界

所给材料为审核后的事实声明,并非本次查阅的原始公告正文;结论仅限各声明所述披露时点。

四家公司均缺少可明确归属车路云平台的收入、回款或持续运营专项数据;该缺口不构成业务转弱或不存在订单的反证。

易华录在本轮未提供公司级来源,仅能作为后续研究缺口,不能据公司角色推断其平台项目或商业化进展。

项目完成、平台交付、试点部署和示范参与分别对应不同环节,不能相互替代为订单、验收、收入确认或持续运营证据。

产业研究 2026-10-15;各份材料保留原始披露日期。查看主线研究 →
研究日期与来源说明

研究日期表示该结论的真实时点,材料日期表示原始披露时间,日度市场观察单独标记交易日。旧材料不会因为被重新展示就成为新披露。

已核对声明是研究采用的事实表述,不等同于PDF全文逐字摘录。材料相关不等于支持当前判断,查看原文时应继续核对产品口径、适用范围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