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阶智能驾驶整车平台指具备高阶功能整车、电子电气架构及持续升级能力。2025年披露显示,长安、上汽、广汽已披露中央计算或智能平台相关量产信息,赛力斯披露智能电动车交付;比亚迪披露整车智能技术平台能力。上述事实支持平台与整车产品结合,但未明确高阶功能配置、对应车型销量、功能使用率或主线收入归属。
研究 2026-10-08材料 2026-04-30 / 2026-04-11 / 2026-04-10 / 2026-04-02 / 2026-04-01 / 2026-03-31 / 2026-03-30 / 2026-03-28 / 2026-03-27
看比亚迪后续是否披露规模化车型平台中高阶智能驾驶功能的车型范围、搭载率、软件升级或用户使用信号。
完整验证与证伪条件见展开依据收起依据⌄
材料披露了什么
广汽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巨潮资讯 · 材料日期 2026-04-30广汽集团:自主智能整车及平台化研发企业。自主品牌相关业务纯电平台、智能驾驶和智能座舱,并具备整车研发制造体系
查看原文 ↗长安汽车2025年年度报告
巨潮资讯 · 材料日期 2026-04-11长安汽车:自主品牌智能整车与中央计算平台企业。围绕整车智能相关业务智驾、座舱、底盘及中央计算架构,并拥有多品牌量产平台
查看原文 ↗2025年年度报告
公开来源 · 材料日期 2026-04-10长安SDA智能平台覆盖SDA Pilot、SDA Cockpit和SDA Chassis。 2025年整车销量291.3万辆,新能源销量超过111万辆。
查看原文 ↗上汽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巨潮资讯 · 材料日期 2026-04-02上汽集团:综合整车集团与智能汽车平台运营商。拥有整车制造、电子电气架构、智能驾驶、座舱和软件平台相关业务,并覆盖多个品牌
查看原文 ↗2025年年度报告
公开来源 · 材料日期 2026-04-012025年整车销量450.7万辆,其中新能源164.3万辆。 上汽银河全栈智能车方案和中央协调运动控制平台已量产。
查看原文 ↗赛力斯2025年年度报告
巨潮资讯 · 材料日期 2026-03-31赛力斯:智能新能源整车制造与联合品牌运营企业。拥有整车研发制造能力,并通过深度技术及渠道合作形成智能化车型商业化规模
查看原文 ↗2025年年度报告
公开来源 · 材料日期 2026-03-302025年问界交付42.6万辆,公司总销量51.69万辆。 赛力斯以高端智能电动车为主业,采用软件定义汽车路线和中央计算架构。
查看原文 ↗比亚迪2025年年度报告
巨潮资讯 · 材料日期 2026-03-28比亚迪:新能源整车与整车智能技术平台企业。具备整车、电动化、电子电气架构、智能驾驶和座舱等纵向整合能力,并拥有规模化车型平台
查看原文 ↗2025年年度报告
公开来源 · 材料日期 2026-03-27广汽星灵架构采用集中计算与区域连接,ADiGO6.0和智能驾驶系统已量产。 2025年集团销量172.15万辆,其中新能源43.36万辆。
查看原文 ↗支持什么,还不能证明什么
该次披露显示广汽自主品牌业务涉及纯电平台、智能驾驶和智能座舱,并具备整车研发制造体系;未说明高阶智能驾驶功能的具体配置、量产车型、交付量或收入归属。
该次披露显示长安的整车智能业务覆盖智驾、座舱、底盘及中央计算架构,并具备多品牌量产平台;不能据此确定各品牌或车型的高阶功能搭载情况。
该次披露显示长安SDA平台覆盖驾驶、座舱及底盘模块,支持其平台化产品关系;所给声明未包含这些模块对应的功能等级、车型交付或主线收入信息。
该次披露显示上汽业务包含整车制造、电子电气架构、智能驾驶、座舱和软件平台;覆盖多个品牌不等于各品牌均形成高阶智能驾驶量产销售。
该次披露显示上汽银河全栈智能车方案及中央协调运动控制平台已量产,构成平台进入量产环节的事实;未披露该平台对应的高阶驾驶功能、车型范围、交付规模或收入。
该次披露显示赛力斯具备整车研发制造能力,并通过技术及渠道合作形成智能化车型商业化规模;合作方技术能力、渠道贡献与上市公司自身权益仍需分别识别。
该次披露显示赛力斯的主营产品定位为高端智能电动车,并采用软件定义汽车及中央计算架构;该表述未明确高阶智能驾驶功能的配置、用户开通或收入确认。
该次披露显示比亚迪具备整车、电动化、电子电气架构、智能驾驶及座舱的纵向整合能力,并拥有规模化车型平台;不能由平台能力直接推导高阶智驾车型渗透率或主线收入。
该次披露显示广汽星灵架构采用集中计算与区域连接,且ADiGO6.0及智能驾驶系统已量产;所给声明未说明对应车型、功能等级、交付与收入归属。
全部来源均为已审核的站内事实声明,且为2026年3月至4月发布、主要描述2025年度情况的材料;不能据此断言截至2026-10-08的持续状态。
所给材料未提供高阶智能驾驶的统一功能定义、具体车型配置、搭载率、用户使用率、交付验收或按本主线拆分的收入。
长安、上汽、广汽的集团或宽口径销量,以及赛力斯的总交付,均不能直接计为高阶智能驾驶整车平台的销量或收入。
材料未覆盖各公司软件持续升级频率、海外适配、安全责任、监管变化及单车盈利,无法据披露粒度判断真实商业化进度。
验证与证伪条件
观察长安、上汽、广汽后续公开披露是否将中央计算或智能驾驶平台对应至具体量产车型,并同时说明功能配置与交付或销量口径;若能在同一细分口径下形成对应关系,将加强平台向用户触达传导的判断;仅披露集团销量、研发发布或平台名称仍不足以确认。
观察赛力斯后续是否披露高端智能电动车的具体智能驾驶功能、车型交付验收及上市公司可确认的业务归属;若仅有联合品牌总交付而未区分功能配置和公司权益,则不能确认其为本主线的收入或功能兑现。
观察比亚迪后续是否披露规模化车型平台中高阶智能驾驶功能的车型范围、搭载率、软件升级或用户使用信号;若仅维持整车智能技术能力表述,则应维持其为产品能力关系而非主线商业化确认。
主线级观察:后续公告若披露高阶功能因监管、安全、成本或用户需求原因未能在量产车型持续搭载、升级或交付,将削弱“平台决定高阶功能规模触达”的传导假设;单一平台量产声明不足以排除该情形。
关联研究日期 2026-10-08